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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机备案指南
被点击:6114      发布时间:2010/6/1 15:14:25      

业务类型:
塔机备案
文件依据:
《云南省建设厅关于规范塔式起重机安装资质及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云建建2006256号)
审批权限: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云南省内塔式起重机的备案管理工作。
办理流程
1、企业将书面材料报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初审(省属及省外企业直接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企业将材料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查;
3、审查合格,核发《云南省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备案证》及《云南省塔机单机备案证》。
办理流程图:

塔机备案办理流程图  下载

备案申请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新备(增备)塔机
1、《云南省塔式起重机备案申请表》一式三份(省属及省外企业一式二份,);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设备发票(或购买合同)及产品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操作人员上岗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生产制造厂家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
6、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到期换证所需材料
1、换证申请(要求法人签字、企业属地的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2、《塔机单机备案表》;
3、操作人员上岗证原件及复印件;
4、原《云南省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备案证》及《云南省塔机单机备案证》全套证书。
 
(三)注销备案所需材料
1、申请注销的有效文件;
2
《云南省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备案证》及《云南省塔机单机备案证》全套证书。
 
(四)遗失补办所需材料
1、企业出具的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要求法人签字、企业属地的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2、刊登有遗失声明的报刊原件(遗失声明要求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
 
注意事项:1、塔机备案应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企业当先到各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同意上报后将材料上报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属及省外企业直接上报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属于增备的企业,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原《云南省基础工程施工机械备案手册》;
3、省外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入滇备案证》。
受理时间:
工作日内正常受理。
受理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红塔东路3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楼330室。
联系电话:
08714320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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