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0年度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云工信技创〔2010〕149号
各州、市经委(工信委):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发挥技术创新在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企业内涵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建立以技术中心为核心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按照《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0年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我委2010年将组织开展第十三批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为做好本年度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除符合《云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云南省经济委员会公告2008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2009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不低于500万元或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2%;
(二)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20人;
(三)2009年末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
二、申报要求
(一)各州、市经委(工信委)要从向我委推荐的2010年至2012年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备选企业中择优推荐相关企业技术中心申报省认定。已开展州市认定的,所申报的企业技术中心原则上应通过州市认定。
(二)申报企业应编制《云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见附件一),并填报《云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见附件二),有关数据一律采用企业2009年度实际发生数。
(三)各州、市经委(工信委)应围绕我省重点产业,新能源、新材料、生物、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业等新兴产业以及建筑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中的龙头企业重点推荐,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四)请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云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电子版于2010年3月31日前报我委技术创新处。
三、联系方式
省工信委技术创新处联系人: 胡时耀 段晓岗
电 话:0871-3516365,3517564
传 真:0871-3512985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