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〇九年,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厅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和我省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全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重点,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和省委八届七次会议精神,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规范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以落实建设活动各方责任为重点,加大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力度,强化监管责任,取得较好的成效。
一、二〇〇九年的主要工作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省厅对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履行职责,做好工程质量监管工作
2009年全省共监督10042项,面积8245万平方米,较2008年增加监督面积39.6%,其中:受理新报监7385项,面积4749万平方米;竣工验收3922项,面积2414万平方米;全年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3150项,建筑面积2200万平方米。全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查处不良记录21起,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行为66起,经批准实施行政处罚的有27起;受理工程质量投诉365起,均进行了处理。2009年,我站共监督161项,1431个单位工程,面积1134万平方米,其中:受理新报监85项,面积342万平方米,上年结转工程76项,建筑面积792万平方米;竣工验收44项,面积172万平方米;全年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44项,建筑面积178万平方米。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不断创新管理方式,突出重点,着重抓好昆明新机场、呈贡大学城等重点建设工程以及涉及民生的保障性住房、住宅工程的监管。对在建工程实行差别化管理,采取巡查的方式提高监管效能。通过认真做好全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计划目标。
(二)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二〇〇九年,我省认真贯彻上级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创新工作思路,突出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积极研究修订和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措施,强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全省工程质量形势平稳,推动了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不断提高。
1. 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管理的措施。
针对我省建筑幕墙、外窗工程质量在管理上的问题,研究制定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幕墙、外窗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云南省建筑工程质量优良等级评定标准》发布实施后,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建筑工程质量优良等级评定工作,着手修订《云南省建筑工程质量优良等级评定管理办法》;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的管理,起草了《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并配合相关处室制定了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资质到期考核换证和检测人员继续教育有关文件。
2.强化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
结合我省实际,我站与厅相关处室、部门,共同修订了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的相关办法,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16号公告发布《云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了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验收组织和程序、竣工验收备案的要求,统一和规范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3.组织开展建筑工程质量优良等级评定工作,促进社会创优意识。
认真做好《云南省建筑工程质量优良等级评定标准》宣贯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推进优良等级评定工作的开展,促进全社会质量创优意识的提高。今年我站监管申报优良工程62项,经专家评定为优良等级的工程有34项,优良工程评定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
4.积极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
按照省政府的要求,配合厅的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四项制度的要求,设立了联络员,认真解决厅转来的信访投诉12件。
5.加强对全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促进全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发展。
今年3月,召开了州、市站长工作会,研究今年的工作,讨论制定有关的政策。4月我站对全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情况进行了调研,掌握了全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基本情况和实际困难。5月与厅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组织了市政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的培训。通过加强对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业务指导、交流和培训,进一步促进了全省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水平的提高。
(三)着手解决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困难和问题
今年工程质量监督收费取消后,对全省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我站认真组织各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相关部门及地方政府协调,争取支持,理顺监督管理体制,争取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实行财政全额拨款或参公管理,彻底解决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经费问题,保持工程质量监督队伍的稳定和发展,确保了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工程质量水平的不下滑。经过努力,大部分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基本解决了经费问题,目前,全省147个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中,有117个站实行财政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的有30个站,参公管理12个。我站还将继续协助和指导解决经费和管理体制问题。
(四)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执法力度
根据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变化,起草了《云南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明确了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和机构、人员的要求,规范了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同时,我站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信息化建设,要求各地认真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完善不良记录的信息化管理,不断推进建设工程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力度,结合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综合执法检查要求,我省从5月份开始,组织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各地按要求认真对辖区内的建设工程进行执法检查。7月按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我省组织两个检查组对昆明、曲靖、玉溪3个州、市的20项在建重点工程、住宅工程、保障性住房工程进行了抽查。通过开展监督执法检查,强化了各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进一步促进了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和安全意识的提高。9月,接受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我省的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国庆60周年前,按照维稳工作要求,对监管的在建工程质量、安全进行了全面的巡查,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排查和督促整改。
(五)认真开展组织好“质量和安全年”活动
按照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要求,我省编制了实施方案,抓好各项活动的落实。围绕活动主题,全省各地认真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宣贯工程质量技术标准,普及质量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的质量责任感;组织开展了2009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综合监督执法检查,并结合执法工作情况,认真进行分析和梳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加强对薄弱环节的监督管理,完善管理机制;组织参加工程质量监督工作25周年各项活动,认真做好全国先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个人的推荐工作;参加9月份召开的全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会议暨质量监督工作25周年总结表彰大会,进一步加强同各地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学习、交流与合作,推动我省工程质量管理的理论创新和监督水平的提高。在25周年总结表彰活动中,我省有2个站,3人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彰;有4个站,12人受到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质量监督分会的表彰。
(六)做好单位业务管理工作
今年,我站继续做好施工专职质量检查员培训工作,举办了8期培训班,培训人员2500人,促进施工从业人员素质提高。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的要求,我站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制定了实施办法,完成了所有人员的定岗工作,进一步规范了人员的管理工作。今年,我站接受了审计和财政检查工作,单位账目清楚,经费来源清楚,安排合理,未发现有违纪情况。
(七)配合厅相关处室完成工作
根据需要,我站积极做好技术业务支持,配合、协助厅相关处室开展工作。今年, 我省召开了云南省建筑业发展大会,我站参与筹备大会工作,参与起草文件,制定发展规划,对大会表彰的有突出贡献的施工、监理单位和人员进行审查;“7.09姚安地震”后,我站立即响应,抽调人员赴灾区参加应急评估工作,评估工程300多项,为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和灾后重建提供了重要依据;10月我站派人参加了省优质工程复查工作,派人参加了省政府对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排查鉴定的督查工作等。
(八)筹备成立云南工程质量监督协会
为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信息交流,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业务指导和协调工作,推动我省工程质量监督事业的发展,我省6个监督机构发起成立云南工程质量监督监督协会。经过近半年的筹备,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意,省民政厅批复同意,正式成立。12月23日召开了成立大会暨首届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协会的成立对进一步推进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扩大信息交流,具有重要作用。
(九)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
按照中央、省委和厅党组的要求,我站在学习实践活动中,紧紧围绕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程质量监督机制,全面提高全省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质量,认真开展学习调研,广泛开展征求意见和建议,通过认真分析,整理出存在的问题,并制定了整改方案。今年我站根据整改方案,对整改项目逐一进行了整改落实。按照开展“回头看” 的工作要求,我站对整改内容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完善了管理制度和措施,促进了我站业务工作的开展。
(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
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安排部署,我站支部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为保证学习效果,结合实际,站支部的学习采取个人学习、党小组集中学习和支部集中学习的方式进行。通过学习,深化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化对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基本经验的认识,自觉用以指导本单位党的建设工作;深化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总体要求的认识,切实做好本支部党的建设各项工作。
经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努力,我站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成绩,受到有关部门的表彰。今年,站党支部被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党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单位被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评为“云南省抗震救灾先进集体”,2人为“云南省抗震救灾先进个人”,1人评为“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系统先进个人”受到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质量监督分会的表彰。
二、存在的问题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尽管取得较好的成绩,但全省的质量监督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地位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我省监督机构性质种类多,不少监督机构还没有解决经费问题。
二是监督执法力度不够,执法体制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由于没有相应的体制和手段,对监督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难以进行处罚,影响监督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是监督方式创新不够。我省监督的方式还较为单一,适应性不够强,规范性还不够,效果还不够好。
四是监督信息化建设还有待于加强。监督管理的信息化程度还不够高,网站的建设没有形成独立管理,受其他因素的影响,难以保障正常工作,阻碍了监督工作信息化的发展。
五是新颁布的《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和《云南省建筑工程质量优良等级评定标准》实施不力。许多地方没有严格执行,特别是工程质量优良等级评定工作在一些地方尚未开展,不利于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
六是各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的问题没有很好解决。今年是三年过渡期结束,作为向监督工作提供重要质量数据的检测中心的管理没有形成统一的、适合本省实际的管理方式,过度社会化不利于工程质量安全保障和检测事业发展。
三、二〇一〇年的工作思路
二〇一〇年,我站将认真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继续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抓好工程质量管理的保障体系建设、体制机制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质量责任制的落实,积极研究新形势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问题,创新发展思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强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工程质量监督事业健康发展。
(一)不断完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建设
进一步完善我站起草的《云南省建筑工程质量优良等级评定管理办法》、《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云南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规定和办法,争取在尽快出台,全面促进我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进一步突出监管重点,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
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突出重点,调整充实监管力量,加大对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要加强对保障性住房质量进行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并严格执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要加强对技术难度大、危险源较多工程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监管,确保主体结构安全;要认真研究制定措施,不断提高监督管理的效能;要加强学习和调研,扩大交流,相互学习借鉴。
(三)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力度
要进一步加强监管队伍的建设,积极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经费问题和执法地位问题,理顺管理体制,完善制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力度,加大对各方主体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行政处罚,强化工程质量责任意识。
(四)做好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考核工作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2010要对全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人员培训和机构考核。要通过考核工作,加强监督队伍的建设,进一步提高监督人员素质。
(五)加强检测机构的管理工作
要进一步加强检测机构的管理,制定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实施有效管理,强化工程建设中违法、违规检测行为的查处和市场清除,保证检测工作的科学、公正、准确,规范检测市场。同时要认真研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好各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的管理问题,抑制过度社会化带来的不利影响,维护正常的检测工作秩序。
(六)做好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系统的升级和调整工作
根据我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情况,对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对栏目和内容进行调整,建立独立管理的网站,并对相关的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提高信息化工作水平。
二OO九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