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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室申报
被点击:3983      发布时间:2010/6/4 18:23:18      

业务类型:

试验室申报

文件依据:

《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和建筑施工企业材料类试验室管理规定〉的通知》(云建建〔2006508号)。

审查权限: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云南省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和建筑施工企业材料类试验室的审查工作。
申报流程:

1、申请企业先向所在地的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省属企业直接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材料进行审查,提出相关审查意见;
4、审查合格,申报企业具备相应资质后,核发《试验室证书》及印章。

申报流程图:
试验室申报流程图  下载

标准及申报表格下载

《试验室证书申报表》 下载

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企业申报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和建筑施工企业材料类试验室基本申报材料
1、《试验室证书申报表》一式三份
2、试验室负责人任职文件,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试验室专职人员技术人员职称证明、试验人员上岗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主要检测仪器、设备发票(包括设备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5、试验室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6、设备及场地照片一份(光盘或U盘)。

(二)审查时提供的资料,应符合下列具体要求:
1、预拌商品混凝土专项试验室
(1)试验室负责人为具有三年以上试验室工作经历的工程师或者高级工程师;有职称的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专职试验人员3人以上,且取得试验员上岗证。
(2)具备相应的试验设备,并应具备水泥软练设备一套;外加剂试验设备;混凝土标准养护室;渗透仪。
(3)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完整的试验资料;相应的试验标准、规范、试验方法。

2、预制构件试验室
(1)试验室负责人为具有三年以上试验室工作经历的工程师或者高级工程师;有职称的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专职试验人员5人以上,且取得试验员上岗证。
(2)具备相应的试验设备,并应具备水泥软练设备一套;混凝土试验设备;混凝土标准养护室;钢筋弯曲机;结构检验设备;预应力测定仪。
(3)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完整的试验资料;相应的试验标准、规范、试验方法。

3、建筑施工企业材料类试验室
(1)试验室负责人为具有三年以上试验室工作经历的工程师或者高级工程师;有职称的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专职试验人员5人以上,且取得试验员上岗证。
(2)具备相应的试验设备,并应具备万能试验机;压力机;水泥软练设备一套;混凝土砂浆试验设备;渗透仪;土工击实、密度等仪器;防水材料试验设备;混凝土、砂浆标准养护室。
(3)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完整的试验资料;相应的试验标准、规范、试验方法。

注:如企业为公路或市政工程资质,应提供相应设备可增加道路用材料试验。

遗失补办或污损换证:

(一)遗失补办及污损换证
1、企业出具的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要求法人签字、企业属地的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2、刊登有遗失声明的报刊原件(遗失声明要求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

(二)污损换证
1、企业出具的证书污损换证申请(要求法人签字、企业属地的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2、污损的证书原件。

受理时间:

工作日内正常受理

受理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红塔东路3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楼327室。

联系电话:

0871-4320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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